傳統產業—撐起『雨傘』新事業

我國有許多的中小企業或個人發明人擁有創意,但發明人本身並非直接面對顧客,很多發明創意很好,但完全不知道要如何將它商品化。創新的價值是否能將技術商品化,多是由巿場需求決定,發明人如何將創意發明轉化成商品,進而成為巿場的主要商品,過程中有許多關鍵因素。

本案專訪「雨傘行銷王」創辦人陳慶鴻先生,探索如何憑藉網路以及創意,將原本平凡的雨傘,透過網路行銷「撐開」雨傘事業的一片天,也進一步促進了與其合作製造商陸續開發出許多新功能、新造型的新產品,藉由本個案的報導,希望能提供發明人或廠商,另一種專利商品化型態的經銷方式供國人參考。

公司個案簡介

「你曾經有過雨傘開花的經驗嗎?那你一定要來看看這支超強的無敵傘!」

穿著輕便的男子,毫不猶豫跳上完全撐開的粉紅色無敵傘,猛跳狂踩雨傘,收合之後再次撐開,自豪地對鏡頭說:「你看,仍然是一把好傘!」。他,是透過網路營銷雨傘的始祖陳慶鴻先生。錄製雨傘應用的網路影片,採眼見為憑的說服張力與kuso的搞笑短片,馬上吸引學生、上班族爭相傳閱,也興起網路團購潮。

自2007年7月創業,創業資金7000元,喜歡搞KUSO、創意十足的老闆—陳慶鴻先生,原本是個網路企劃人員,但他的突發奇想把「傘」拍攝成影音短片,利用部落格的流傳,短短四個月,就創下平均月營業額五十至六十萬元的銷售佳績。

新產品的構想及創新來源—來自顧客需求回饋

『雨傘』,是傳統、且成熟的民生必需品,傳統多是在市場販售,或是當下雨之際,在火車站出入口、天橋等人多擁擠之處販售,價格低廉,品質普通,沒有服務概念,屬於一次性消費性產品,這是你我所知雨傘販售模式。

陳慶鴻先生對於雨傘行銷卻有不同的著力,他認為雨傘最大功能雖然是遮雨、防曬等,但應該提供更多、更加值性的使用機制,從小功能發揮最大的應用效益,從傳統遮雨、防曬雨傘功能,推廣成為不同概念的傘,讓傘的功效用處發揮,加值傘的應用性,強調其品質性,營造你我更完美多工的雨傘功能。這當中,更讓國內許多小功能或零件的專利發明技術,得以實現利用,透過雨傘結構的加強,讓更多相關專利予以商品化機會。當然,也因與具專利保護之發明者技術合作,強化品質,延緩競爭者加入的時機,同時更能推廣對使用者的良好形象,透過專利與雨產品合包裝,成功打造陳慶鴻先生具雨傘王之稱號。

陳慶鴻先生笑稱其對於技術、製造開發並不擅長,但他了解的就是消費者或市場的需求。透過對市場的了解,陳慶鴻先生掌握了雨傘行銷力,因此該公司主動結合市場技術,創造雨傘結構新概念,以下分析陳慶鴻先生和我們分享新產品的構想及創新來源:

『傘』發展之商品化程序:1. 及時回應市場/消費者需求、2. 設計產品樣式-專利保護設計概念、3. 尋找合作供應商-確認供應商提供解決方案具專利保護、4. 送工廠組合,並小量試銷、5. 通過市場測試,進行大量開模製造
圖、『傘』發展之商品化程序

  1. 1. 及時回應市場/消費者需求

    掌握市場需求,是讓公司立於不敗之基石。因此許多經營者對於市場需求新知的探索,無不砸下重金努力蒐集市場情資。

    使用網路行銷通路最大好處之一,是可以直接接收消費者的需求,真實了解進而準確預測市場需求。網路營銷機制,客戶可以快速、直接向經營者反應,是最好的溝通通路。

  2. 2. 設計產品樣式-專利保護設計概念

    根據市場需求,反饋產品設計,並且利用專利申請保護設計理念。由於雨傘產品的外觀設計生命週期短,模仿容易,因此,專利申請保護作用主要用於嚇阻或是拖延競爭對手仿製上市的時程,另外對於產品推廣宣傳也有相當助益性。

    陳慶鴻先生因即時了解市場需求,掌握雨傘新結構設計先機,但早期因無專利申請概念,常見外包供應商於開發之際,另一條生產線也在生產一樣的雨傘,產品同時上市,大大影響預期銷售業績。經多次慘痛教訓,現在不僅學習設計產品同時申請外觀新式樣專利外,也與發包供應商簽屬保密條款與禁止再造等條款,以保障自我智慧財產權。

  3. 3. 尋找合作供應商-確認供應商提供解決方案具專利保護

    尋求合作供應廠商,應先行確認技術可專利性議題,此點不僅可以降低侵權問題外,對於產品品質更具加分效果。因此針對消費者需求,尋找合作供應商提供技術之解決方案有無專利保護,是行銷時需嚴謹考慮之事項。

    對於雨傘的加值應用機能,陳慶鴻先生會直接從現行市場技術找尋解決方案,不會貿然自行投入相關機能性產品研發,當然在合作供應商首要需確認技術專利性問題,如具專利保護的產品,其零組件產品價格會相對較高,一般而言,品質也較佳。也就是說,專利對產品品質保證,或是市場行銷方面等均具有加乘效果。

    國內傳統加工業雖多出走至中國發展,但仍有許多研發者不斷著墨於相關零組件之發展,但此等專利技術在商品化應用上,常有落實困難之窘境。現因網路蓬勃發展,讓新世代年輕人透過網路創業躍躍欲試,銷售產品簡單卻十分具特色,加上國人已有成熟智慧財產權觀念,對衛星廠(零組件)之供應,強調對方供應技術具專利保護是重要要求,不僅可以辨識使用技術之獨特性外,對於產品行銷更具有助益。透過網路行銷通路,整合銷售傳統產品之專利技術,讓封陳已久的專利技術成就於網路商品,相信是新世紀發展之趨勢。

  4. 4. 送工廠組合,並小量試銷

    產品構造設計完成後,申請專利的同時,即交由合作工廠開始組裝或打模,在產品稿件轉交之際,針對保密防護機制或保密條款文件簽屬,是自我保護的必要程序,不可掉以輕心,以避免產品上市的同時,仿冒品也林立在市場的窘境。

    陳慶鴻先生在進行小量開模組裝選擇以我國合作供應商為主,雖成本高但具有交貨效率,因是小量生產試銷,可掌握時間與交貨效率,大量生產時才委由大陸台商工廠製造。

  5. 5. 通過市場測試,進行大量開模製造

    新產品或新概念雨傘通一但過市場測試,決定市場營銷後,即進行產品大量生產製造。因雨傘新設計產品生命周期相當短,相對於專利申請時間較長,因此,對於行銷的應用性,雨傘結構專利保護頗具效益。

專利商品化—網路行銷之智慧財產建議

在本案專訪過程中,陳慶鴻先生強調智慧財產權對網路行銷的重要性,網路行銷通路最常發生的問題為:

(1). 當紅/熱賣產品有一窩蜂追隨現象,無法扼止仿冒品的發生;

(2). 網路行銷業者多為小型企業,承擔專利後續的維護或訴訟費用困難。

針對此等情形,陳慶鴻先生也提供後進在利用網路行銷作為專利商品化過程中,需事前作好準備的基本守則及建議方案:

  1. 1. 透過商標的保護落實品牌經營

    要預防熱門的新產品被仿冒,陳慶鴻先生也提到大部份引進的創意除了求要有專利技術保護外,也會積極主張商標名稱,就每一推廣的雨傘產品付予特定LOGO,並申請商標註冊,目前所主打的產品都有申請商標。在網路營銷產品時,名稱的辨識性相當重要,要孕育出響亮的產品名稱,需要花費相當的時間與成本,陳慶鴻先生建議每一產品名稱都要有商標權保護,不但能提升產品的辨識力,也更是落實產品品牌的重要途徑。

  2. 2. 透過專利有效保護新產品

    為了提高產品進入市場門檻,陳慶鴻先生也建議擬開發的新產品一定要有專利保護,專利商品化的商品不僅能作為未來行銷獨一無二的形象外,也能有效嚇阻或拖延仿冒者產品上市時間,增強產品銷售力。